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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分三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“创安2021”监管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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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何维薇 封面新闻记者秦怡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,决定分三个阶段在全省范围开展安全生产“创安2021”监管执法专项行动(以下简称“专项行动”)。 省安办相关
何维薇 封面新闻记者秦怡
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,决定分三个阶段在全省范围开展安全生产“创安2021”监管执法专项行动(以下简称“专项行动”)。
省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,此次“创安2021”专项行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,以“一整治一减少三提升”(全面整治重大隐患,大幅减少“三违”行为,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水平、“双控机制”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)为目标,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、遏制较大事故、减少一般事故,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再上新台阶,大幅提升全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。主要检查对象为矿山、危化、道路交通、建筑施工、市场监管、文化旅游、民爆物品以及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。重点聚焦摸清企业底数,建立详细名录库;严格对标对表,全面自查自改;聚焦重大隐患,严查“三违”顽疾;突出清单管理,提升安全水平等重点工作。
“创安2021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:即日起至2021年5月底为自查自改阶段,各地主要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,督促相关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认真开展问题隐患自查自改自报。6月至11月为专项执法阶段,各级各部门根据制定的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开展执法检查,省安办将针对七一、暑假、国庆等重点时段不同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,找准症结,对全省范围内的重点检查企业进行抽查。2021年12月为巩固提高阶段,认真总结本次行动检查情况,形成工作专报,提炼经验做法,不断改进提高。
为确保“创安2021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,省安办将定期对各市(州)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,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进行全省通报、约谈。要求各地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通报、移送、跟踪机制,加强与司法机关协调联动,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。同时,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21年度市(州)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考评。
据悉,为提升执法效能,“创安2021”专项行动创新执法模式,采取“企业主动排查+专项执法检查”方式,推行企业先行对标检查内容自查自改再进行执法的模式。在自查自改阶段,给企业充足的自查自改时间,企业可邀请相关专家协助自查自改。各行业主管部门将严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认真开展问题隐患自查自改自报,并根据企业自查发现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,督促企业按期整改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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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《四川建筑》 网址: http://www.scjzzzs.cn/zonghexinwen/2021/0510/978.html